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做好疫情期间省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》(浙财资产〔2022〕43号),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积极响应通知要求。经核查,截至2022年5月31日,公司及所属公司房产的承租人中,共有12家小微企业和2家个体工商户符合减免要求,需减免租金费用共866,077.27元。经承租人减免申请、公司内部决策,已完成1家小微企业租金减免协议签署,减免租金费用220,500.00元。
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工作进度。